为加强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建设,营造社会和谐的信用环境,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及考评标准,在企业自愿申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合同信用协会逐级考核推荐的基础上,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市企业合同信用协会对吉林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等247户单位拟确认为2009-2010年度吉林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目前政府对企业合同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旨在促进企业弘扬诚实信用的道德风尚,建立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必将会越来越受到政府、企业和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将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