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全保卫与武装综治
第一节 公安保卫
一、“韩边外”时期
1854年(咸丰四年)韩现琮被众金工拥立为“矿工自卫团"团长,自卫团担负维护金工利益保护地方治安、化解金工矛盾冲突的作用。韩家势力逐步得到巩固和发展。
1856年9(咸丰六年)韩现琮自封为“统领”称霸江东,控制了夹皮沟辉发河上游,松花江干流安图,蒙江(靖宇)、抚松等与桦甸接壤部分,延边西部地区桦甸县四分之三的地区。均属韩家势力范围。
韩家在领地内有常备军2000.4000名左右,分布在韩家各个矿山、林场、会房。常务军编制分大帮、小帮、大排队、小排队。使用大片刀、长缨枪,身挂腰牌、头戴黑白巾,韩登举时装备有俄制的洋枪(洋炮)土炮、台杆。韩家用这些武装趋逐匪患维护境内治安。韩家养有护身团l5名。保护韩家家长生命安全,对不守法的金工、伐木工,领地内的农民依据韩家法规处罚,韩家兵及会房对不通过韩家的准许私自入境和出境的,在韩家范围内进行小偷小摸,不务正业的按韩家法规处罚,分散户以十家为一排,设排头一人,由会房头领选派排头负责调解居民争斗,报告匪情,会房还兼管负责逮捕审讯等。
韩家建有衙门掌握军事、行政、司法等权利,衙门里有公堂、刑法室。衙门和会房及韩家亲属居住的地方在现在的托儿所,当时在韩家有正房大瓦房十五问,并在东大房和西大院有常备军和乡勇居住分上、东、西、下屋共45间,驻有武装常备军和乡勇50人。韩家法规在当时极其严历。领地内“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二、东北沦陷时期
日本统治时期在夹皮沟、老金矿、会全栈、苇沙河等地建立特务机构,镇压抗联及从事汉奸活动。
1932年伪军政编十三团的连队派驻夹皮沟防范抗联。1934~1936年日伪在夹皮沟实行归屯并户建立“集团部落”集团部落的中心在现在的(托儿所)西卡子和东卡子门(东风楼)之间,门口有警察和自卫团把守,八家子北山、南山岗顶等高处建有炮楼。驻有日本守备队。在部落内部实行保甲制、连坐制,一家私通抗联,九家连坐。居民行动受到严格限制,白天不准到离部落远的地方干活,不准多人在一起走路,黑天不能说话,晚上有暗探查夜。稍有不谨就会被毒打坐牢。“部落”里的青年强行编入自卫团,遇到形势紧张夜问轮
流站岗。
三、解放以后的公安情况
日伪投降后,万毅部队接管了夹皮沟,工人组成自卫队保卫矿区维持生产,1949年矿成立公安局,下辖公安队,从此,矿山有了自己的保卫生产维持治安的专门队伍。1950年公安队更名为保安科。1956年改称保卫科和人民警察大队。
1973年矿管理体系发生变化,经吉林市重工业局批准撤销原革委会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和办公室。设中共夹皮沟金矿政治处、保卫科、武装部等1个行政职能科室。
l986年根据吉公经发(1986)76号文件《关于组建夹皮沟金矿公安科的批复》将保卫科更名为公安科,纳入公安系统,行使地方治安权限。
l993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夹皮沟金矿成立吉林省夹皮沟黄金矿业公司公安处隶属公安系统。
夹皮沟公安处成立后,适应新形势下保卫工作需要,打击窃矿,维持矿山秩序,为矿山生产保驾护航。夹皮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安处现任处长王鑫,副处长朱宝全。公安处下设科、队(含消防队)。各科室的主要职能有:秘书科,负责各基层的单位爆炸、巨毒物品的审批,掌管各类枪支弹药的管理、库房管理、档案管理,同时负责内部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治安组,在矿区内负责侦破各种治安案件,协调公安机关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积极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严历打击各类盗公案件;生产保卫组,以保障生产为主,跟踪检查爆炸物品的使用储存,定期检查巨毒物品;负责内部产品接送押运工作,对精炼厂、选厂等重要岗位负责值勤、监护保卫任务;巡逻队,主要负责维护内部社会治安,侦破发生在矿区的治安案件,并做好防范工作,在重要活动期间负责维护矿区街内交通秩序。
2005年至2009年,公司保卫处有保卫人员84人,下设秘书科,生产保卫科、治安科、三个巡逻队,一个抢险救援队,抢险救援队配备9台特种抢险车辆和抢险救援器材,并将消防队并入抢险队。全处保卫人员在处领导的带领下,以牢记职责、严明纪律、依法办事,热情服务为宗旨,以维护矿山稳定为重点,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中心。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的保卫队伍,保护矿产资源,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多次开展打击盗窃矿产资源的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民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管理规定,加强对爆炸物品和剧互物品的管理,对矿区重点要害部位加强防范,特别是精炼厂购置了先进的检测设备,制定了成套的管理制度,封闭管理。对产品实行武装押运,抢险救护队明确职责科学训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发挥矿区治安巡逻的作用,统筹解决影响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公司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节 武装综治
一、民兵工作
1962年10月6日,全矿共有民兵××××人,(原资料如此,下同)其中有基干民兵×××人,现有民兵干部×××人,(其中包括复员,转业军人),上半年,全矿共训练基干民兵×××人(次)另外还有 (次)参加了军事野营训练,同时还利用党训班,和班区长训练班及各种会议插课等方法训练×××人(次)通过这些军事训练和野营活动,使这些民兵干部初步懂得了一些军事知识,并增强了他们的组织性和国防观念。
民兵组织在生产战线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下戏台、民兵营,通过建立民兵组织后,在生产上出现了新气象,一是提高了政治觉悟,二是服从领导分配,工作中表现出兵的气质。转业军人潘世海民兵小组创造了136车的高产成绩。他们不违犯劳动纪律,不违犯政治法津,不违犯操作规程。由于民兵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减少了迟到早退的现象。安全上达到了正规操作,保证了安全生产。同年为增强训练效果,提出在今后三年内,使广大民兵达到三会:即会放枪、会投弹,会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空)民兵干部要两会,会组织民兵活动,会喊口令。军事训练后,有计划搞一些小型军事讲座,巩固和提高军事技术。
2005年5月20日至2009年5月20日全公司共有民兵330人,其中基干民兵100人,民兵干部23人,开展民兵训练120人次,打靶两次、专武干部军事素质训练9人次,2005年至2009年共为部队输送兵员31人,2005年16人,2006年4人,2007年3人2008年4人,2009年4人,其中5人转为士官,通过这些军事训练,增强了全体民兵的军事素质和国防观念。
2005年初公司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在原消防队基础上筹建矿山抢险救援队,救援队的工作任务是对公司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救援,快速及时妥善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2005年4月抢险队到胶河参加腾达煤矿透水事故抢险救灾。2006末组建抢险救队,队长王鑫副队长黄韵山,陈霞,杜艳秋,原职工医院人员并入抢险救援队,人员17人,2008年4月公司对抢险队人员进行调整,招聘24名退武转业军人,充实了抢险队伍。2009年5月队长李玉勤,副队长王春生,陈霞。
二、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事物繁杂,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全公司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抓好民事调解,普法及法津咨询,打击邪教,预防非法组织在矿内的发展。
2005年以来公司综治工作以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为主线,以加强平安和谐教育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治安,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强化矿区治安,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公司创造和谐和安定的工作生活环境,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