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0日,公司董事长邱玉林与吉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领导亲切会谈
2012年3月20日,中午11点整,吉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与桦甸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治安检查组对我公司火工品及火工材料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工作,这次带队检查的是吉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韩政委、吉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治部姜主任、吉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大队长马凯,随同检查的还有桦甸市公安局长赵耀、桦甸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志鹏等一行八人。这次检查主要是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火工材料。
公司董事长邱玉林、公司党委书记李鹏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杜非、公司副总经理于重远、公司副总经理朱宝全、管理督察部副部长于清池于公司黄金宾馆接待了检查工作的各位领导。
检查组一行八人在公司督察室副部长于清池、保卫部部长张忠学的陪同下来到公司火药库,着重检查了公司火药库的物品摆放,和火药出入库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工作,对我公司火药库的监控系统,进行了测试检查,并对手持机的正常操作使用进行了检验,公司火药库工作人员都一一做出了正确的解答和操作。
之后,又对我公司八家子矿火药库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火药工的发放记录和台账,及火药库的防静电设施,而且询问了火药工岗位的操作规程。
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长马凯说:“虽然我们的检查工作结束了,但对火工品的管理是不容松懈的,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在安全管理上再上一个台阶,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